UL 121203标准是为了确保在危险场所和分类场所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安全性而制定的。这些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化学工业、制药工业、食品加工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印刷工业、木材加工工业、医疗设备和医疗设施等。这些场所的特点是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等危险物质,因此需要对使用的电子产品进行特殊的安全要求。
UL 121203标准适用于Class I和II,Division 2,Class I,Zone 2和Class III,Division 2和2 Hazardous(Classified)Locations。其中,Class I和II是指易燃气体和蒸气、易燃液体、易燃粉尘和导电性粉尘等危险物质的存在;Division 2是指这些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引起爆炸的,但在某些异常情况下可能会引起爆炸;Zone 2是指这些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引起爆炸的,但在某些异常情况下可能会引起爆炸,且这些异常情况的发生频率较低;Class III是指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等危险物质的存在。
UL 121203标准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电气安全:电子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如UL 60950-1等。
2. 机械安全:电子产品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
3. 防爆安全:电子产品必须具有防爆性能,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
4. 温度安全:电子产品必须具有足够的温度安全性能,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热或过冷等情况。
5. 电磁兼容性:电子产品必须具有足够的电磁兼容性,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电磁干扰等情况。
6. 标识和说明:电子产品必须具有清晰的标识和说明,以便用户正确使用。
总之,UL 121203标准对便携式电子产品在危险场所和分类场所的使用提出了严格的安全要求,以确保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起火灾或爆炸等危险情况。
相关标准
UL 60950-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UL 913:便携式电子产品在危险场所使用的安全要求
UL 1203:液体燃料和液化石油气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IEC 60079-0: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IEC 60079-11: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电气设备“i”型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