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464A
Audible Signal Appliances for General Signaling Use(Ed. 1)
发布时间:2016-02-03 实施时间:


UL 464A标准规定了可听信号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电气安全性能:可听信号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如UL 60950-1等。设备的电气部件必须能够承受额定电压和电流,并且不会因为电气故障而引起火灾、电击等危险。

2. 机械安全性能:可听信号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机械安全标准,如UL 508等。设备的机械部件必须能够承受额定负载和应力,并且不会因为机械故障而引起危险。

3. 环境安全性能:可听信号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安全标准,如UL 50等。设备必须能够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并且不会因为环境因素而引起危险。

4. 声学性能:可听信号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声学性能标准,如UL 464等。设备的声音必须能够清晰、响亮地传达警报信息,并且不会因为声音过大而引起危险。

5. 标识和说明:可听信号设备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和说明,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UL 464A标准适用于各种可听信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警报器、喇叭、扬声器等。该标准要求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相关标准
- UL 60950-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性能要求
- UL 508:工业控制设备安全性能要求
- UL 50:工业控制设备外壳安全性能要求
- UL 464:可听信号设备安全性能要求
- UL 1971:消防警报设备安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