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014-2003
新疆细羊毛标准体系总则
发布时间:2003-01-29 实施时间:2003-03-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细羊毛的质量评定、检验、检测、分类、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方面。

二、术语和定义
2.1 新疆细羊毛
指产自新疆地区的细羊毛,包括半细毛和细毛。
2.2 半细毛
指毛径在22.5微米至25.0微米之间的羊毛。
2.3 细毛
指毛径在20.0微米至22.5微米之间的羊毛。
2.4 毛长
指羊毛纤维的长度,以毫米为单位。
2.5 毛重
指羊毛的重量,以克为单位。
2.6 毛径
指羊毛纤维的直径,以微米为单位。
2.7 毛色
指羊毛的颜色,包括白色、黑色、灰色、棕色等。
2.8 毛质
指羊毛的质量,包括毛细度、毛长、毛重、毛径、毛色等方面的指标。

三、标准的分类
3.1 质量标准
按照毛质指标对新疆细羊毛进行分类,包括特一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个等级。
3.2 技术标准
按照新疆细羊毛的检验、检测、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分类。

四、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4.1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4.2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考虑新疆细羊毛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4.3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新疆细羊毛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专家和企业的意见。

五、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5.1 标准的实施应当遵循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
5.2 标准的实施应当加强监督,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新疆细羊毛进行处置。
5.3 标准的实施应当加强宣传,提高新疆细羊毛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人员的标准意识和质量意识。

相关标准
GB/T 14364-2008 羊毛质量分类标准
GB/T 11047-2008 羊毛检验规程
GB/T 11048-2008 羊毛检测方法
GB/T 11049-2008 羊毛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规程
GB/T 11050-2008 羊毛质量评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