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189-2005
维吾尔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
发布时间:2005-04-20 实施时间:2005-05-20


维吾尔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其语言属于突厥语系。在中国,维吾尔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于历史原因,维吾尔族人名中常常包含阿拉伯文或波斯文等外来语。为了方便在汉语环境中使用和传播,需要对维吾尔人名进行汉字音译转写。

DB65/T 2189-2005规定了维吾尔人名在汉字中的音译转写规则。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吾尔人名的音译应当尽量接近原名的发音,同时考虑到汉语的语音特点和拼音规则。

2. 维吾尔人名中的阿拉伯文或波斯文等外来语应当按照其原文的发音进行音译。

3. 维吾尔人名中的元音字母应当根据其发音进行音译,如“a”音译为“阿”,“e”音译为“艾”,“i”音译为“伊”,“o”音译为“欧”,“u”音译为“乌”。

4. 维吾尔人名中的辅音字母应当根据其发音进行音译,如“b”音译为“巴”,“d”音译为“达”,“g”音译为“格”,“h”音译为“哈”,“j”音译为“吉”,“k”音译为“克”,“l”音译为“勒”,“m”音译为“木”,“n”音译为“恩”,“p”音译为“普”,“q”音译为“切”,“r”音译为“尔”,“s”音译为“斯”,“t”音译为“特”,“w”音译为“乌”,“x”音译为“克斯”,“y”音译为“亚”,“z”音译为“则”。

5. 维吾尔人名中的复合字母应当根据其组成部分的发音进行音译,如“ch”音译为“车”,“gh”音译为“格哈”,“kh”音译为“克哈”,“sh”音译为“舍”,“zh”音译为“哲”。

6. 维吾尔人名中的重复字母应当根据其发音进行音译,如“aa”音译为“阿阿”,“ee”音译为“艾艾”,“ii”音译为“伊伊”,“oo”音译为“欧欧”,“uu”音译为“乌乌”。

7. 维吾尔人名中的连读应当根据其发音进行音译,如“ai”音译为“艾”,“ei”音译为“艾”,“ui”音译为“乌伊”,“ao”音译为“奥”,“ou”音译为“欧”。

8. 维吾尔人名中的重音应当标注在相应的音节上。

维吾尔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的制定,有助于规范维吾尔人名在汉字中的音译转写,方便在汉语环境中使用和传播。同时,该规则也为其他少数民族人名的音译转写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相关标准:
GB/T 3304-1991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16159-2012 汉语拼音方案
GB/T 12406-2008 人名汉字笔画规范
GB/T 16159-2012 汉语拼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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