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226-2005
新疆喀纳斯风景区及沿线主要景点解说要求
发布时间:2005-06-10 实施时间:2005-07-01
新疆喀纳斯风景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历史。为了更好地向游客介绍景区的特色和魅力,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制定了本标准,规定了景点解说的要求。
一、景点解说的内容要求
景点解说应包括景点的名称、历史、文化、地理、生态、特色等方面的内容,要突出景点的特色和魅力,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点的背景和内涵。
二、景点解说的形式要求
景点解说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要根据景点的特点和游客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形式,让游客更好地感受景点的魅力。
三、景点解说的语言要求
景点解说应使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专业术语,让游客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四、景点解说的标识要求
景点解说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景点名称、解说内容、解说形式等信息,方便游客查找和了解。
以上是本标准对景点解说的要求,景点解说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标准
GB/T 12346-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17747-2008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标准
GB/T 20211-2006 旅游景区安全标准
GB/T 20252-2006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质量标准
GB/T 20253-2006 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服务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