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227-2005
新疆喀纳斯风景区及沿线主要景点解说词
发布时间:2005-06-10 实施时间:2005-07-01
新疆喀纳斯风景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为了更好地向游客介绍景区的特色和历史,制定了DB65/T 2227-2005标准,规定了景点解说词的编写要求和标准。
一、景点解说词的编写要求
1. 简洁明了:景点解说词应简洁明了,语言通俗易懂,不使用生僻词汇和专业术语。
2. 突出特色:景点解说词应突出景点的特色和历史文化,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点的背景和意义。
3. 生动形象:景点解说词应生动形象,通过形象的语言描述,让游客更好地感受景点的美丽和神秘。
4. 语言规范:景点解说词应符合语言规范,不使用粗俗语言和不文明用语。
二、景点解说词的标准
1. 标题:景点解说词应有一个简洁明了的标题,突出景点的特色和历史文化。
2. 正文:景点解说词的正文应包括景点的历史背景、地理位置、特色景观、文化内涵等方面的介绍,同时应突出景点的特色和历史文化。
3. 结尾:景点解说词的结尾应简洁明了,可以适当加入感性的描述,让游客更好地感受景点的美丽和神秘。
4. 图片:景点解说词可以配合图片,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点的特色和历史文化。
三、景点解说词的应用
景点解说词可以应用于景区的宣传资料、导览图、讲解员的讲解等方面,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的特色和历史文化。
相关标准
GB/T 14333-200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与评定
GB/T 17747-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0281-2006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指南
GB/T 20282-2006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指南
GB/T 20283-2006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