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246-2005
无公害食品 鲤鱼繁育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5-12-10 实施时间:2006-01-01


无公害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食品。鲤鱼是我国重要的经济鱼类之一,其繁育技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保障鲤鱼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无公害食品鲤鱼的繁育技术,保障鲤鱼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 技术要求
1.1 繁育环境要求
鲤鱼的繁育环境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水质应清洁、透明、无异味、无毒素、无有害物质,水温应适宜,光照应充足,氧气含量应充足。

1.2 种苗选育要求
选用健康、无病无害的种苗,种苗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种苗质量标准,选用适宜的品种和规格。

1.3 饲料要求
饲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质量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使用禁用药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添加量。

1.4 繁育管理要求
繁育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鱼塘水质、饲料质量、种苗健康状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检验要求
2.1 饲料检验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饲料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饲料成分、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2.2 水质检验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等。

2.3 鱼体检验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鱼类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气味、色泽、口感、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3.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3.1 标志
无公害食品鲤鱼应标注“无公害食品”字样和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3.2 包装
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应整洁、无异味、无污染。

3.3 运输
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

3.4 贮存
应贮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贮存条件下,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

相关标准: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3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规范
GB/T 17236-2008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31665-2015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56-2016 食品中重金属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