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778-2007
新疆驴养殖标准体系总则
发布时间:2007-07-10 实施时间:2007-08-10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的驴养殖,包括驴的饲养、管理、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

二、术语和定义
2.1 驴:指驴科动物中的驴。
2.2 驴场:指专门用于驴养殖的场地。
2.3 驴舍:指用于驴的休息、睡眠和保护的建筑物。
2.4 驴粪:指驴排泄的粪便。
2.5 驴肉:指从驴身上取得的肉类食品。
2.6 驴奶:指从母驴身上取得的乳制品。
2.7 驴皮:指从驴身上取得的皮革制品。
2.8 驴毛:指从驴身上取得的毛制品。

三、基本要求
3.1 驴场应选在环境优美、气候适宜、水源充足、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的地方。
3.2 驴场应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保证驴的生长发育和健康。
3.3 驴舍应建设在平坦、干燥、通风、采光良好的地方,保证驴的休息和睡眠。
3.4 驴场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3.5 驴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驴的饲养、管理、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的质量和效益。
3.6 驴场应加强对驴的饲养、管理、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提高驴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

四、技术要求
4.1 驴的品种应选用当地适应性强、生产性能好的品种。
4.2 驴的饲养应按照科学合理的饲养方法进行,保证驴的营养需求和健康。
4.3 驴的繁殖应按照科学合理的繁殖方法进行,保证驴的繁殖效益和品质。
4.4 驴的疾病防治应按照科学合理的防治方法进行,保证驴的健康和生产性能。
4.5 驴的屠宰应按照卫生标准进行,保证驴肉的质量和安全。

五、管理要求
5.1 驴场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驴的饲养、管理、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的情况。
5.2 驴场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3 驴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驴场的安全生产。
5.4 驴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保护驴场周围的自然环境。

六、检验要求
6.1 驴场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保证驴的饲养、管理、繁殖、疾病防治等方面的质量和效益。
6.2 驴场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监测,保证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3 驴场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保护驴场周围的自然环境。

七、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7.1 驴产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志。
7.2 驴产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装。
7.3 驴产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运输。
7.4 驴产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贮存。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驴肉
GB/T 19570-2004 驴奶
GB/T 19571-2004 驴皮
GB/T 19572-2004 驴毛
GB/T 19573-2004 驴场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