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782-2007
喀纳斯景区旅游纪念品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07-07-10 实施时间:2007-08-10
喀纳斯景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旅游纪念品是游客留下的重要纪念,也是景区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为了保证喀纳斯景区旅游纪念品的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1. 产品设计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应符合喀纳斯景区的特色和文化内涵,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设计应具有艺术性、实用性和观赏性,能够吸引游客的眼球,增加购买欲望。
2. 材料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安全性和环保性,不易损坏和变形。
3. 制作工艺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制作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制作工艺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不易出现质量问题。
4. 印刷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印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印刷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印刷质量应清晰、鲜明、不易脱落和掉色。
5. 包装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材料应具有环保性和安全性。包装应美观、实用、易于携带和保护产品。
6. 标识要求
旅游纪念品的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识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材料、规格、质量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
GB/T 2829-2002 检验抽样程序及表格
GB/T 13306-2011 印刷品术语
GB/T 18455-2014 环保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