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781-2007
喀纳斯景区旅游服务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发布时间:2007-07-10 实施时间:2007-08-10
喀纳斯景区是我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旅游质量,喀纳斯景区制定了旅游服务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标准,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导游资质要求
导游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导游证书;
(2)熟悉喀纳斯景区的历史、文化、地理、风俗等方面的知识;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讲解。
2. 讲解员资质要求
讲解员是为游客提供专业讲解服务的人员,其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讲解员证书;
(2)熟悉喀纳斯景区的历史、文化、地理、风俗等方面的知识;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讲解。
3. 旅游顾问资质要求
旅游顾问是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和建议的人员,其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旅游顾问证书;
(2)熟悉喀纳斯景区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咨询和建议。
4. 旅游服务员资质要求
旅游服务员是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人员,其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旅游服务员证书;
(2)熟悉喀纳斯景区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服务。
相关标准
GB/T 14333-2011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8-2008 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8004-2011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
GB/T 28000-2011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