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2779-2007
喀纳斯景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07-07-10 实施时间:2007-08-10
喀纳斯景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为了保护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DB65/T 2779-2007 喀纳斯景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 景区环境保护
景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景区内各类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保持景区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完整性。同时,要加强对游客的环境教育,引导游客爱护环境,不随意破坏景区生态环境。
2. 旅游活动管理
景区应制定详细的旅游活动管理规定,明确游客的行为规范和禁止事项,加强对游客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对景区环境造成破坏。
3. 旅游设施建设
景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旅游设施建设,确保旅游设施的安全、环保、节能、舒适,同时要注重景观效果,保持景区的自然风貌。
4. 旅游宣传和教育
景区应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不随意破坏景区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DB65/T 2779-2007 喀纳斯景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是保护喀纳斯景区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准,对于喀纳斯景区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GB/T 17747-2008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导则
GB/T 30582-2014 旅游景区生态环境评价规范
GB/T 32261-2015 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管理规范
GB/T 32262-2015 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GB/T 32263-2015 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修复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