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400-2012
玛纳斯县主要景点解说规范
发布时间:2012-04-20 实施时间:2012-05-20
玛纳斯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该县拥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为了更好地向游客介绍景点的历史、文化和风貌,玛纳斯县制定了《玛纳斯县主要景点解说规范》。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景点解说的内容要求
景点解说应包括景点的历史、文化、地理、生态等方面的介绍,同时要突出景点的特色和亮点,让游客更好地了解景点的价值和意义。
2.景点解说的形式要求
景点解说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同时,景点解说应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和语言。
3.景点解说的语言要求
景点解说应该使用规范的汉语,避免使用方言和外来语。同时,景点解说应该注意语言的文化适应性,尽可能地让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都能够理解。
4.景点解说的标准要求
景点解说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要遵循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景点解说的制作和发布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制定《玛纳斯县主要景点解说规范》,玛纳斯县旅游部门将景点解说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游客提供了更好的旅游体验。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12346-200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GB/T 12347-2008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GB/T 12348-2008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
GB/T 12349-2008 旅游景区设施设备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