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634-2014
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
发布时间:2014-07-04 实施时间:2014-08-0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乡村旅游已经成为了旅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提高乡村旅游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对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进行评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而制定的。

评定要求
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乡村旅游资源:评定单位必须具备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产等。

2. 旅游服务设施:评定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包括住宿、餐饮、交通、娱乐等。

3. 环境卫生:评定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包括卫生清洁、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

4. 安全保障:评定单位必须具备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警示等。

评定程序
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评定:评定单位向评定机构提交申请,评定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2. 现场评估:评定机构对评定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包括对乡村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

3. 评定结果:评定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评定单位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

4. 公示认定:评定机构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认定乡村旅游示范单位。

评定标准
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乡村旅游资源:评定单位的乡村旅游资源应当丰富多样,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旅游服务设施:评定单位的旅游服务设施应当完善,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

3. 环境卫生:评定单位的环境卫生应当良好,能够给游客带来舒适的旅游体验。

4. 安全保障:评定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到位,能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评定结果认定
评定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评定单位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结果认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 优秀:评定单位在乡村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表现出色,能够给游客带来良好的旅游体验。

2. 良好:评定单位在乡村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表现良好,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

3. 一般:评定单位在乡村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表现一般,需要进一步改进。

4. 不合格:评定单位在乡村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表现不佳,需要进行整改。

相关标准
GB/T 28882-2012 乡村旅游区规划导则
GB/T 28883-2012 乡村旅游区评价指南
GB/T 28884-2012 乡村旅游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8885-2012 乡村旅游区环境卫生评价指南
GB/T 28886-2012 乡村旅游区安全管理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