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876-2016
无公害食品 河鲈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6-02-25 实施时间:2016-04-01


无公害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中不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河鲈是一种优质的淡水鱼类,其肉质细嫩、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喜爱。本标准旨在规范无公害食品河鲈池塘养殖的技术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1 技术要求
1.1 种苗选育
选用健康、无病无害的河鲈种苗,种苗来源应该可靠,不得使用未经检疫的种苗。
1.2 池塘选址
选用水质清洁、水源充足、水流量稳定、水温适宜的池塘作为养殖场,池塘应该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防渗漏措施。
1.3 养殖管理
严格按照养殖计划进行管理,定期检查池塘水质、饲料投喂量、鱼类生长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1.4 疫病防治
加强疫病防治,定期检查鱼类健康状况,发现疫病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和化学物质。
1.5 养殖环境
保持池塘水质清洁,不得使用任何对水质有害的化学物质,保持池塘周围环境卫生,防止污染。

2 管理要求
2.1 养殖场应该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养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2.2 养殖场应该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3 养殖场应该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养殖过程符合本标准要求。

3 环境要求
3.1 养殖场周围环境应该清洁卫生,不得有垃圾和污水。
3.2 养殖场应该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
3.3 养殖场应该建立废水处理系统,保证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养殖设施要求
4.1 池塘应该建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池塘底部应该铺设防渗漏材料。
4.2 池塘应该建设有良好的进水和排水系统,保证水质清洁。
4.3 养殖场应该建设有完善的饲料储存和投喂设施,保证饲料质量和投喂量。

5 饲料要求
5.1 饲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5.2 饲料应该根据鱼类生长情况和养殖计划进行投喂,不得过量或不足。
5.3 饲料应该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的地方,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雨淋。

6 疫病防治要求
6.1 养殖场应该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治制度,定期进行疫病检查和防治。
6.2 发现疫病应该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和化学物质。
6.3 养殖场应该建立疫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

7 养殖过程监测要求
7.1 养殖过程中应该定期检测池塘水质、鱼类生长情况、饲料投喂量等数据。
7.2 养殖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数据记录和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8 产品质量要求
8.1 产品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8.2 产品应该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8.3 产品应该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9 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9.1 检验方法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2 产品应该标注无公害食品标志。
9.3 包装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9.4 运输和储存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249-2018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GB/T 19633-2019 水产养殖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634-2019 水产养殖设施规范
GB/T 19635-2019 水产养殖饲料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