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998-2017
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30 实施时间:2017-05-30
随着油气勘探和开发的不断深入,油气田含油污泥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这些含油污泥如果不得当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对于油气田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制定一套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其中,含油污泥的来源包括油气田生产过程中的钻井液、沉淀池、沉淀池底泥、油水分离池、污水处理厂等。综合利用的原则是以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为基本原则,实现含油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处理工艺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处理方式,根据含油污泥的性质和综合利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设备选型要求设备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环保等特点,能够满足处理工艺的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对含油污泥的处理过程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处理效果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对含油污泥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油气田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工作,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相关标准
- HJ/T 300-2007 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T 400-2007 污染物排放定额
- HJ/T 397-2007 污染物排放口监测技术规范
- HJ/T 398-2007 污染物排放口监测方案编制技术导则
- HJ/T 399-2007 污染物排放口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