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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用评价是指对科技活动中涉及的各方主体(如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等)进行信用评价,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对科技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科技信用评价的目的是提高科技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科技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科学、客观、透明、可信、有效等。公正是指评价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科学是指评价要基于科学理论和方法,遵循科学规律;客观是指评价要客观真实,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透明是指评价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可信是指评价结果要具有可信度,能够被各方主体所接受;有效是指评价要具有实际效果,能够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科技信用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定性评价是指根据科技活动的特点和评价对象的情况,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对科技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定量评价是指根据科技活动的数据和指标,采用统计分析、模型建立等方法,对科技活动进行量化评价。
科技信用评价的程序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四个阶段。评价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评价对象、制定评价方案、组织评价人员等;评价实施阶段包括收集评价数据、进行评价分析、编制评价报告等;评价结果阶段包括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和公示等;评价报告阶段包括编制评价报告、反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等。
科技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包括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等。科技信用评价的结果可以作为科技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依据,也可以作为科技活动的参考和借鉴。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方法
GB/T 29492-2013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结果报告编制规范
GB/T 29493-2013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结果公示规范
GB/T 29494-2013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结果反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