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254-2019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保洁服务
发布时间:2019-09-01 实施时间:2019-10-01


保洁服务是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服务,它直接关系到机关办公楼(区)的卫生环境和工作效率。为了保证机关办公楼(区)的卫生环境和工作效率,本标准对保洁服务进行了规范。

1.保洁服务的组织管理
1.1 机关办公楼(区)应当设立专门的保洁管理机构,负责保洁服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2 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保洁服务的工作计划和保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3 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保洁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素质。

2.保洁人员的素质要求
2.1 保洁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
2.2 保洁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保洁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掌握保洁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2.3 保洁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个人形象,能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状态。

3.保洁工作的内容和标准
3.1 保洁工作应当按照保洁标准进行,包括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和特殊保洁等。
3.2 日常保洁应当包括清扫、擦拭、清洗、消毒等工作,保证机关办公楼(区)的卫生环境。
3.3 定期保洁应当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家具、设备等的清洗和保养。
3.4 特殊保洁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包括节假日保洁、会议保洁、突发事件保洁等。

4.保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1 保洁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机关办公楼(区)的要求,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 保洁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保洁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保证设备的卫生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62.1-2001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GB/T 1962.2-2001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保安服务
GB/T 1962.3-2001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绿化服务
GB/T 1962.4-2001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环境卫生服务
GB/T 1962.5-2001 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规范 设备维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