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235-2019
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等级
发布时间:2019-07-01 实施时间:2019-08-01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的气候品质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国家制定了《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等级》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定方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等级的评定方法主要包括采样、检测、评定等步骤。采样应当在农产品成熟期进行,检测应当在规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评定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进行。
2.等级划分: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其中,特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合格等级,四级为不合格等级。
3.认证要求: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要求主要包括气候条件、生产管理、采收和运输等方面。其中,气候条件要求符合当地的气候特点,生产管理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收和运输要求符合卫生要求和保鲜要求。
4.管理规定: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认证程序、认证结果的公示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认证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认证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认证结果应当及时公示,监督管理应当加强。
通过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等级的评定,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标准
- GB/T 19630-201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要求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212.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