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是指失去父母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和照顾。本标准适用于孤残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等相关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孤残儿童的日常照料应当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中心,尊重孩子的意愿和需求,保护孩子的人格尊严。
2.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 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4. 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孩子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孩子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5. 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流程
1. 接待孩子: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孩子,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 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对孩子的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日常护理: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为孩子提供日常护理,包括饮食、卫生、睡眠等方面的照顾。
4. 心理疏导:工作人员应当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5. 学习辅导:工作人员应当为孩子提供学习辅导,帮助孩子掌握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6. 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应当为孩子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满足孩子的兴趣和需求,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三、操作规范
1.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工作环节。
2. 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孩子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照料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 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确保孩子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舒适。
4. 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 工作人员应当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尊重孩子的意愿和需求。
四、安全注意事项
1.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性能,及时更换和维修损坏的设施和器材。
3.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确保孩子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舒适。
4.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孩子的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孩子的健康问题。
5.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孩子的心理问题。
相关标准
GB/T 22388-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2389-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22390-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22391-2008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GB/T 22392-2008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