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459-2021
冷鲜牛肉贮运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1-11-02 实施时间:2022-01-01


冷鲜牛肉是指在宰杀后,经过冷却处理后的牛肉,其温度低于0℃,保持在-1℃~-5℃的温度范围内。冷鲜牛肉的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对保证冷鲜牛肉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冷鲜牛肉的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以保证冷鲜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1. 贮存要求
1.1 温度要求
冷鲜牛肉的贮存温度应低于0℃,保持在-1℃~-5℃的温度范围内。贮存温度应在牛肉表面和内部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局部过高或过低的温度。
1.2 湿度要求
冷鲜牛肉的贮存环境应保持相对湿度在80%以下,以避免牛肉表面出现结霜或结冰现象。
1.3 空气流通要求
冷鲜牛肉的贮存环境应保持空气流通,避免牛肉表面出现潮湿或发霉现象。
1.4 包装要求
冷鲜牛肉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霜、防冻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2. 运输要求
2.1 温度要求
冷鲜牛肉的运输温度应低于0℃,保持在-1℃~-5℃的温度范围内。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温度波动过大,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2.2 包装要求
冷鲜牛肉的运输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霜、防冻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2.3 运输工具要求
冷鲜牛肉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牛肉。运输工具应具备保温、保湿、通风等功能,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3. 销售要求
3.1 温度要求
冷鲜牛肉的销售温度应低于0℃,保持在-1℃~-5℃的温度范围内。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温度波动过大,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3.2 包装要求
冷鲜牛肉的销售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霜、防冻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3.3 卫生要求
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牛肉。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技能,以保证牛肉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肉类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检验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GB 478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