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23/T 359-202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断缴补缴办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3-02-16 实施时间:2023-03-1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断缴的情况,这就会影响到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权益。因此,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权益,规范断缴补缴的操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质量,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断缴补缴的办理。

2. 定义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2 断缴: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情况。
2.3 补缴: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断缴等原因,需要补缴保险费的情况。
2.4 办理机构: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或委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

3. 断缴补缴办理流程
3.1 断缴办理流程
3.1.1 参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如未缴纳保险费,视为断缴。
3.1.2 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向办理机构申报断缴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 办理机构应当核实参保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断缴手续。
3.1.4 办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参保人员断缴的结果,并告知其补缴的时间和方式。

3.2 补缴办理流程
3.2.1 参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补缴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办理机构应当核实参保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
3.2.3 办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参保人员补缴的结果,并告知其下一步操作流程。

4. 断缴补缴的注意事项
4.1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如未缴纳保险费,应当及时向办理机构申报断缴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参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补缴保险费,如逾期未补缴,将影响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3 办理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参保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断缴补缴手续,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标准
GB/T 14396-201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GB/T 14397-201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规定
GB/T 14398-201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规定
GB/T 14399-201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管理规定
GB/T 14400-201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