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单位参保证明的查询打印已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需求。为了保障社会保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单位参保证明的查询打印办理。
2. 办理流程
2.1 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查询打印手续。
2.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打印。
2.3 申请人确认查询打印结果,签字确认。
2.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查询打印结果交付申请人。
3. 办理要求
3.1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身份和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查询打印结果的准确性。
3.3 查询打印结果应当包括个人权益记录和单位参保证明两部分内容。
3.4 查询打印结果应当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并注明查询打印时间和地点。
3.5 查询打印结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4. 异常情况处理
4.1 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拒绝查询打印申请。
4.2 如查询打印结果出现错误,申请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经核实后进行更正。
4.3 如查询打印结果被他人冒领或泄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相关标准
GB/T 7714-201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的编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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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2017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的编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