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是政府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提高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标准。
1.服务对象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服务要求
2.1服务态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应以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2.2服务流程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3服务标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确保服务质量得到保障。
2.4服务效率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提高服务效率,缩短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果。
3.服务流程
3.1服务前准备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应提前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和工具,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3.2服务过程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服务,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3服务后处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投诉,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4.服务质量
4.1服务标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确保服务质量得到保障。
4.2服务评价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定期进行服务评价,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满意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5.服务标准
5.1服务内容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提供规定的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2服务时间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进行服务,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3服务地点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应提供规定的服务地点,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标准
GB/T 27924-20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流程
GB/T 27925-20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管理
GB/T 27926-20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素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