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804-2016
自治区质量贡献奖评价准则
发布时间:2016-09-29 实施时间:2016-12-29
自治区质量贡献奖是为了表彰在自治区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质量工作,推动质量工作不断发展的一项荣誉称号。而《自治区质量贡献奖评价准则》则是为了规范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正、客观、科学,提高评价质量和水平。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分为生产型单位和非生产型单位,个人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贡献、质量创新、质量成果等方面,其中质量管理是评价的核心,其他方面是对质量管理的补充和体现。
3.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和公示等环节,其中初审和复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终审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4.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奖励和鼓励两种,其中奖励包括自治区质量贡献奖、自治区质量创新奖、自治区质量成果奖等,鼓励包括表彰和通报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自治区质量贡献奖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和水平,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质量工作,推动质量工作不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指南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