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为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真实经济状况,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本标准就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进行规定。
1.基本要求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真实性:核对结果应当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
(2)公正性:核对应当公正、客观、公开;
(3)保密性:核对应当保护家庭隐私,不得泄露家庭信息;
(4)及时性:核对应当及时进行,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程序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程序如下:
(1)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向社会救助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社会救助机构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现场核查:社会救助机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情况;
(4)信息核对:社会救助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5)审核:社会救助机构对核对结果进行审核,确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
(6)公示:社会救助机构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发放:社会救助机构根据核对结果,确定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和救助金额,进行发放。
3.方法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方法包括现场核查和信息核对两种。
(1)现场核查:社会救助机构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情况。现场核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尊重家庭隐私,不得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财产权;
②核查应当全面、细致、客观;
③核查应当与申请人家庭成员进行沟通,了解家庭实际情况。
(2)信息核对:社会救助机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信息核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②保护家庭隐私,不得泄露家庭信息;
③核对应当及时、准确。
相关标准
GB/T 22368-2008 社会救助标准分类与代码
GB/T 22369-2008 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规范
GB/T 22370-2008 社会救助申请与审批流程
GB/T 22371-2008 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规范
GB/T 22372-2008 社会救助工作质量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