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建设管理服务,包括敬老院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
二、术语和定义
2.1 特困人员:指因年老、疾病、残疾、孤独无依等原因,生活无着落,无法自理或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人员。
2.2 敬老院:指专门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的机构。
2.3 建设单位:指敬老院的建设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2.4 运营单位:指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2.5 管理人员:指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包括院长、护士长、保安等。
三、建设管理要求
3.1 规划设计
(1)敬老院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满足特困人员的生活、医疗、文化娱乐等需求。
(2)敬老院的建筑设计应考虑特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和行动能力,设置无障碍通道、扶手、坡道等设施。
(3)敬老院的室内设计应舒适、安全、卫生,设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
3.2 建设施工
(1)敬老院的建设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
(2)敬老院的建设施工应注意环保,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3.3 运营管理
(1)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身心健康。
(2)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3)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应加强对特困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关爱,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四、服务要求
4.1 生活服务
(1)敬老院应提供规范、安全、卫生的食品和饮用水,保证特困人员的营养和健康。
(2)敬老院应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保证特困人员的休息和睡眠。
(3)敬老院应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洗浴、理发、洗衣等。
4.2 医疗服务
(1)敬老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保证特困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2)敬老院应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保证特困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3)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和流程,保证特困人员的医疗服务及时、准确、有效。
4.3 文化娱乐服务
(1)敬老院应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包括音乐、舞蹈、手工、书法等,满足特困人员的文化娱乐需求。
(2)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的文化娱乐服务制度和流程,保证特困人员的文化娱乐服务质量和安全。
五、管理要求
5.1 管理制度
(1)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保证敬老院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地震、台风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保证特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5.2 管理人员
(1)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服务特困人员。
(2)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关心、照顾特困人员,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筑设计规范
GB/T 50379-201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规范
GB/T 50380-201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50381-201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安全管理规范
GB/T 50382-201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应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