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88-2020
红枣生产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5-28


红枣是我国传统的特色农产品之一,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红枣生产的气象观测是红枣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红枣的生长发育、品质形成和产量预测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红枣生产的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红枣生产的气象观测。

2.基本内容
2.1 气象观测项目
红枣生产的气象观测项目包括:气温、降水、相对湿度、风速、日照时数、蒸发量、土壤温度和土壤湿度等。

2.2 气象观测方法
2.2.1 气温观测
气温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气温观测应使用标准气温计,观测高度为1.5米。

2.2.2 降水观测
降水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降水观测应使用标准雨量计,观测时间为24小时。

2.2.3 相对湿度观测
相对湿度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相对湿度观测应使用标准湿度计,观测高度为1.5米。

2.2.4 风速观测
风速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风速观测应使用标准风速计,观测高度为10米。

2.2.5 日照时数观测
日照时数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日照时数观测应使用日照计。

2.2.6 蒸发量观测
蒸发量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蒸发量观测应使用标准蒸发皿。

2.2.7 土壤温度观测
土壤温度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土壤温度观测应使用标准土温计,观测深度为10厘米。

2.2.8 土壤湿度观测
土壤湿度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土壤湿度观测应使用标准土壤湿度计,观测深度为10厘米。

2.3 气象观测要求
2.3.1 观测时间
气象观测应在每天早晨和晚上各观测一次,观测时间应在日出前1小时和日落后1小时内进行。

2.3.2 观测地点
气象观测应在红枣生产区域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气象观测站点进行。

2.3.3 观测设备
气象观测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气象观测设备进行。

2.3.4 观测记录
气象观测应及时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观测时间、观测项目、观测数值等。

2.3.5 数据处理
气象观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处理内容应包括数据校核、数据整理、数据分析等。

3.注意事项
3.1 气象观测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避免人为因素对观测数据的影响。

3.2 气象观测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校准,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气象观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为红枣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9212.1-201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第1部分:气象观测项目和方法

GB/T 19212.2-201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第2部分:气象观测设备

GB/T 19212.3-201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第3部分:气象观测数据处理

GB/T 19212.4-201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第4部分: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

GB/T 19212.5-201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第5部分:气象观测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