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91-2020
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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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气象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暴雪、冰雹、雷电、干旱、高温等。气象灾害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乡镇防灾减灾能力,成为了当前的重要任务。
《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示范乡镇建设,提高乡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示范乡镇的选取标准:应选取气象灾害频发、影响范围广、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作为示范乡镇。
2.示范乡镇的建设要求:应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灾后恢复等方面。同时,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排水系统、防洪设施、防风设施等。
3.示范乡镇的管理要求:应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机制,包括组建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
4.示范乡镇的评估要求:应定期对示范乡镇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管理等方面。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乡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GB/T 30960-2014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2. GB/T 30961-2014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3. GB/T 30962-2014 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规范
4. GB/T 30963-2014 气象灾害应急通信规范
5. GB/T 30964-2014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