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99-2020
宁夏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5-28


随着矿山开采的不断深入,矿山地质灾害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了及时发现和预防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宁夏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的应用,提高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2.术语和定义
2.1 矿山地质灾害
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地质体性质、采矿工艺等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如塌方、滑坡、地面沉降等。

2.2 无人机
指无人驾驶的飞行器,可通过遥控或自主飞行完成任务。

2.3 机载激光雷达
指安装在无人机上的激光雷达设备,可通过激光扫描获取地形地貌数据。

3.要求
3.1 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应具备以下要求:
(1)能够实现对矿山地质灾害的快速、准确监测;
(2)能够获取高精度的地形地貌数据;
(3)能够实现对矿山地质灾害的三维可视化;
(4)能够实现对矿山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3.2 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应具备以下技术指标:
(1)激光雷达扫描频率不低于10Hz;
(2)激光雷达测距精度不低于5cm;
(3)激光雷达水平角度分辨率不低于0.1°;
(4)激光雷达垂直角度分辨率不低于0.1°;
(5)激光雷达水平角度覆盖范围不低于360°;
(6)激光雷达垂直角度覆盖范围不低于±90°。

4.试验方法
4.1 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的试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4.2 试验应在实际矿山地质灾害环境下进行,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3 试验应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以备后续分析和评估。

5.检验规则和标志
5.1 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的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5.2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标注“合格”标志,并附上检验报告。

6.包装、运输、贮存
6.1 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的包装、运输、贮存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6.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振动、碰撞等影响,以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31241-2014 无人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242-2014 无人机质量评定规范
GB/T 31243-2014 无人机试验方法
GB/T 31244-2014 无人机标志、标识和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