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既有房屋的修缮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既有房屋的安全、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制定了《既有房屋建筑修缮施工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修缮施工,包括房屋结构、外墙、屋面、门窗、地面、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修缮。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既有房屋的修缮质量,提高既有房屋的使用寿命,同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1.基本要求
1.1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1.3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房屋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1.4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遗产价值。
2.施工工艺
2.1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采用适当的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
2.3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2.4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3.施工质量控制
3.1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保证施工质量。
3.2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安全防护
4.1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保证施工安全。
4.2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4.3 既有房屋修缮施工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相关标准
-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 GB 50016-2014 建筑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01-2017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规范
- GB 50330-2013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 50755-2012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