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164-2018
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13 实施时间:2021-04-13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优化政府服务质量、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本标准制定。

1.建筑设计
1.1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需求和服务要求。
1.2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筑设计应注重人性化设计,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等设施。
1.3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筑设计应注重环保节能,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合理利用自然光线和自然通风,减少能源消耗。

2.空间布局
2.1政务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应合理,便于服务对象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流程,避免拥挤和混乱。
2.2政务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应注重服务对象的隐私保护,设置合理的隔断和隔音设施,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2.3政务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应注重服务对象的舒适度,设置合理的休息区、饮水区、儿童活动区等设施,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3.设备设施
3.1政务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易用。
3.2政务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应注重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自助服务设施和在线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3政务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应注重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

4.环境卫生
4.1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环境卫生的安全、卫生、整洁。
4.2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应注重服务对象的健康保护,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和卫生保洁措施,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
4.3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应注重服务对象的舒适度,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湿度适宜,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相关标准
GB 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规范
GB 50187-2012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0379-2019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