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587-202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3 实施时间:2021-11-13


为了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防护、应急和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制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安全防护能力
社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同时,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消防安全应急能力
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消防安全监测能力
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测制度,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问题。同时,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GB/T 50378-2019 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GB/T 50379-2019 消防安全评估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