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451-2007
燃气锅炉房消防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7-06-07 实施时间:2007-06-15
燃气锅炉房是指用于燃烧燃气的锅炉房,其消防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障燃气锅炉房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消防技术要求:
1.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灭火。
2.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启动灭火设备。
3.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火墙,防止火势蔓延。
4.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燃气泄漏。
5.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燃气泄漏,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6.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应急照明设备,以便在停电时保证室内照明。
7.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撤离。
8.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以便指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9.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保证消防安全。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23-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GB 50254-2016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