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7-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7部分: 小场所
发布时间:2010-12-31 实施时间:2011-01-15
小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人员密度低于1人/平方米,不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这类场所通常是小商铺、小餐馆、小超市、小娱乐场所等。虽然这些场所规模较小,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火灾隐患,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DB63/T 944.7-2010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小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2.消防设施和器材:小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小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4.消防安全检查:小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5.应急预案:小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应对程序,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此外,标准还对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培训要求、工作职责等。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8451.1-2010 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