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4-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4部分: 公共娱乐场所
发布时间:2010-12-31 实施时间:2011-01-15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供人们进行文化、娱乐、休闲等活动的场所,如电影院、剧院、歌舞厅、酒吧、KTV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易发生火灾事故,因此消防安全十分重要。DB63/T 944.4-2010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建设。
一、消防安全管理
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二、消防设施设备
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这些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消防安全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等。同时,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1370-2019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