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1-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1部分: 社会单位
发布时间:2010-12-31 实施时间:2011-01-15


消防安全是社会单位必须重视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DB63/T 944.1-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1部分: 社会单位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1. 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社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会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4.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用水设备及系统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T 50378-2019 消防安全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