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3-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3部分: 商场市场
发布时间:2010-12-31 实施时间:2011-01-15


商场市场是人们日常生活和消费的重要场所,也是火灾发生的高发区域。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本标准制定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

一、消防安全管理
商场市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消防设施设备
商场市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等。同时,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商场市场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标识,引导顾客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商场市场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商场建筑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