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44.10-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10部分: 宗教活动场所
发布时间:2010-12-31 实施时间:2011-01-15


宗教活动场所是人们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如寺庙、教堂、清真寺等。由于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集、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2. 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要求。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带、消防栓、消防器材等方面的要求。

3. 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评估、火灾预防措施、火灾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要求。

4. 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周期、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5. 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演练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8451.1-2010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