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144-201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2-11-01 实施时间:2012-11-0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对污染源的排放进行实时、连续、自动监测和数据采集的系统。数据采集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本标准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进行了规范。

1. 数据采集系统的组成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主要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
(1)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传感器、采样器、分析仪器等;
(2)数据采集控制器:负责数据采集设备的控制和数据采集;
(3)数据传输设备:负责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中心;
(4)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数据的存储、处理和分析。

2. 数据采集的基本原则
(1)实时性:数据采集应当实时进行,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
(2)连续性:数据采集应当连续进行,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
(3)自动化:数据采集应当自动化进行,减少人为干预的影响;
(4)准确性:数据采集应当准确无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5)可靠性:数据采集应当可靠稳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可信度。

3. 数据采集的技术要求
(1)传感器的选择应当符合监测要求,具有良好的线性度、稳定性和重复性;
(2)采样器的选择应当符合监测要求,具有良好的采样精度和采样速度;
(3)分析仪器的选择应当符合监测要求,具有良好的分析精度和分析速度;
(4)数据采集控制器应当具有良好的控制能力和数据采集能力;
(5)数据传输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数据传输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6)数据处理中心应当具有良好的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

4. 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
(1)数据采集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2)数据采集控制器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控制和采集能力;
(3)数据传输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数据传输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数据处理中心应当进行定期备份和维护,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14684-2011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HJ/T 212-200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协议
HJ/T 213-200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处理规范
HJ/T 214-200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报送规范
HJ/T 215-200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