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217-2013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技术通则
发布时间:2013-09-06 实施时间:2013-10-15


涉水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水生生物进行监测是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的技术要求、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1. 技术要求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应遵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的使用。

2. 监测方法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应采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调查应包括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分布、生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实验室分析应包括水质、水温、溶解氧、pH值、营养盐、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方面的内容。

3. 监测内容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应包括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监测内容。建设前的监测应包括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分布、生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建设中的监测应包括水生生物对建设活动的响应和影响等方面的内容。建设后的监测应包括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分布、生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4. 监测数据处理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统计分析应包括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分布、生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评价应包括水生生物对建设活动的响应和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5. 报告编制
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监测数据处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报告应具有可读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相关标准
- GB/T 12763.5-2007 水质监测规范 第5部分:水生生物监测
- HJ/T 91-2012 水生生物监测技术规范
- HJ/T 92-2012 水生生物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 HJ/T 93-2012 水生生物样品处理技术规范
- HJ/T 94-2012 水生生物监测数据处理和评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