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336-2014
行政服务中心 环境、设施
发布时间:2014-09-22 实施时间:2015-07-01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重要窗口,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DB63/T 1336-2014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具备良好的形象和声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明显的标识,方便民众寻找和识别。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服务台,提供咨询、办理等服务。
2.环境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具备良好的环境,包括通风、采光、温度、湿度等方面。行政服务中心应该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设置垃圾桶和垃圾分类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3.设施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应该配备必要的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座椅、桌子、柜子等家具。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设置便民设施,如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取号机等,方便民众办理业务。
4.安全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具备良好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爆等方面。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设置监控设备,保障安全。行政服务中心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物绿色评价标准
GB/T 50367-2019 建筑物节能评价标准
GB/T 50346-2019 建筑物室内环境标准
GB/T 50315-2010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