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废物及动物尸体是动物医院、养殖场等场所产生的一种特殊废弃物,其处理涉及到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动物疫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为了规范动物诊疗废物及动物尸体的处理技术,保障人畜环境健康和生态安全,中国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医院分会等单位共同制定了DB63/T 1654-2018 动物诊疗废物及动物尸体处理技术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动物诊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要求:将动物诊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四类,并对每类废物的处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2. 动物尸体的处理要求:对动物尸体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场所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动物尸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处理设施的要求:对动物诊疗废物和动物尸体的处理设施进行了规定,包括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
4. 处理人员的要求:对动物诊疗废物和动物尸体的处理人员进行了规定,包括从业资格、培训、防护措施等方面。
5. 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动物诊疗废物和动物尸体的处理过程进行了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方面。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动物诊疗废物及动物尸体的处理技术,保障人畜环境健康和生态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动物医院、养殖场等场所的管理水平,促进动物医学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相关标准
GB 16889-2011 动物病原微生物处置标准
GB 18597-2001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18598-2001 动物诊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19045-2010 动物病原体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GB/T 29499-2013 动物病原体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