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69-2018
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8-06-25 实施时间:2018-09-25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其保护和管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站是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森林资源管护站的建设,提高其管理和保护水平。

1.选址要求
森林资源管护站应选在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地方。选址应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2.建筑设计要求
森林资源管护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建筑结构应牢固耐用,符合抗震、防火等要求。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不得影响周边景观。

3.设备配置要求
森林资源管护站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包括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消防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环境保护要求
森林资源管护站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成后,应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相关标准
- GB 3096-2008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 GB 50009-2012 建筑物室内环境卫生规范
-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 50201-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