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74-2021
高寒矿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1-10-28 实施时间:2022-01-01


高寒矿区是指海拔在3000米以上,气温低、降水少、土地脆弱的矿区。由于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高寒矿区的植被恢复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1. 技术要求
(1)植被恢复应以本地区的天然植被为基础,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进行恢复。
(2)植被恢复应根据矿区的地形、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采用不同的恢复技术,如直播、移植、育苗等。
(3)植被恢复应注意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和破坏当地生态平衡。
(4)植被恢复应注重生态功能的恢复,如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

2. 管理措施
(1)建立植被恢复管理机构,制定植被恢复计划和实施方案。
(2)加强对植被恢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加强对植被恢复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3. 监测方法
(1)建立植被恢复监测体系,定期对植被恢复效果进行评估。
(2)采用多种监测方法,如遥感技术、野外调查、样地调查等,综合评价植被恢复效果。
(3)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植被恢复方案和管理措施。

4. 评价标准
(1)植被覆盖率: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应达到当地天然植被覆盖率的80%以上。
(2)植被物种多样性:恢复后的植被应具有较高的物种多样性,且应包括当地天然植被中的优势种。
(3)生态功能恢复:恢复后的植被应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

相关标准
GB/T 18487.3-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GB/T 18487.4-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植被恢复
GB/T 18487.5-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
GB/T 18487.6-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治理矿山废弃物
GB/T 18487.7-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矿山生态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