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67-2022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2-11-24 实施时间:2023-01-01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保障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设项目在草原区域的开发和利用必须进行草原现状调查。本标准旨在规范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现状调查的技术要求,保障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 调查内容
草原现状调查应包括草原植被、土壤、水文、气象、野生动物、畜牧业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草原植被调查应包括草本植物、灌木、乔木等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植被高度、植被密度等指标;土壤调查应包括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壤水分、土壤养分等指标;水文调查应包括水源、水质、水量等指标;气象调查应包括气温、降水量、风速等指标;野生动物调查应包括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分布等指标;畜牧业调查应包括畜牧业类型、畜禽数量、放牧方式等指标。

2. 调查方法
草原现状调查应采用现场调查和遥感技术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调查应采用样方调查和线路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样方调查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样方位置,线路调查应采用等距离采样的方法确定调查线路。遥感技术应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进行草原植被覆盖度、植被类型等指标的提取。

3. 数据处理
草原现状调查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和空间分析。统计分析应包括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清洗、数据统计等内容;空间分析应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空间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4. 报告编制
草原现状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数据处理、调查结果等内容。报告应具有可读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186-2017 草原分类与分级标准
GB/T 3187-2017 草原植被调查规范
GB/T 3188-2017 草原土壤调查规范
GB/T 3189-2017 草原水文调查规范
GB/T 3190-2017 草原气象调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