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72-2022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24 实施时间:2023-01-0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是指对矿山开采、选矿、尾矿库、废弃物堆放场等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和修复的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环境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最终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报告编制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验收的目的、原则、程序和方法;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现场验收、资料审核和验收报告编制等环节;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环境效益、安全生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验收标准包括工程质量标准、环境效益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等;验收报告编制包括验收报告的组成、格式和内容等。
本标准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还应当考虑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验收机构进行,验收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当具有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验收工作,提高验收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质量和环境效益,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19491-2004 矿山环境保护规范
- GB/T 19492-2004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GB/T 19493-2004 矿山环境监测规范
- GB/T 19494-2004 矿山环境管理规范
- GB/T 19495-2004 矿山环境修复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