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1590-2007
无公害农产品 酒泉苦瓜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7-01-01 实施时间:2007-01-20


酒泉苦瓜是我国西北地区的一种特色蔬菜,具有清热解毒、降血糖、降血脂等功效,深受消费者喜爱。为了保证酒泉苦瓜的品质安全,促进酒泉苦瓜的生产和流通,制定了本标准。

1. 生产技术要求
1.1 种植要求
酒泉苦瓜适宜在海拔1000米以下、年平均气温12℃以上、年降水量200毫米以上的地区种植。种植前应进行土壤消毒,选用无公害种子,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进行施肥和防治病虫害。

1.2 管理要求
酒泉苦瓜生长期为100-120天,应及时进行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措施。在果实成熟期,应及时采摘,避免果实过熟、变形、烂熟等现象。

2. 品质要求
2.1 形态要求
酒泉苦瓜果实应呈长圆形或椭圆形,果长15-25厘米,果径4-6厘米,果重150-300克,果皮绿色,果肉细嫩、无纤维、无苦味。

2.2 质量要求
酒泉苦瓜果实应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无霉变等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检验方法
3.1 形态检验
对酒泉苦瓜果实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果实的形态、大小、颜色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2 质量检验
对酒泉苦瓜果实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果实的病虫害、机械损伤、腐烂、霉变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 标志
酒泉苦瓜应在包装上标注“无公害农产品”字样,并注明生产日期、产地、品种等信息。

4.2 包装
酒泉苦瓜应采用透气性好、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每箱净重不超过20公斤。

4.3 运输
酒泉苦瓜应采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

4.4 贮存
酒泉苦瓜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与其他物品接触,贮存期不超过7天。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05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
GB/T 28481-20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28482-20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标准
GB/T 28483-20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监督检查规范
GB/T 28484-20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违规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