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1564-2007
无公害农产品 酒泉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7-01-01 实施时间:2007-01-20
酒泉苹果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一种优质水果,具有口感鲜美、营养丰富、品质优良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了保证酒泉苹果的品质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生产技术要求:
1.选址要求
酒泉苹果的种植地应选在海拔1000米以下、年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上、年平均气温在8℃以上的地区。同时,应避免选在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附近,以免受到水污染。
2.土壤要求
酒泉苹果的种植地应选在土层深厚、排水良好、肥力较高的土壤上。土壤pH值应在6.5-7.5之间,有机质含量应在1.5%以上。
3.肥料要求
酒泉苹果的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配合使用化肥。施肥应根据土壤肥力和苹果生长期的需要,科学施肥,避免过量施肥。
4.水分要求
酒泉苹果的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但过量的水分会影响果实品质。因此,在果实膨大期和成熟期,应适量浇水,避免积水。
5.病虫害防治要求
酒泉苹果的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6.采收要求
酒泉苹果的采收应在果实成熟期进行,采摘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果实受损。同时,应注意采摘时的卫生和安全,避免果实受到污染。
7.贮藏要求
酒泉苹果的贮藏应在温度为0-2℃、相对湿度为85%-90%的环境下进行,避免果实受到机械损伤和病菌感染。同时,应定期检查果实的质量,及时处理不良果实。
相关标准
GB/T 10165-2015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
GB/T 19630-201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
GB/T 19633-201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则
GB/T 19634-2011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
GB/T 19637-201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