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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1808-2009 绿色食品 白银市胡麻生产技术规程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胡麻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高胡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环境,促进胡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白银市胡麻生产的绿色食品,包括胡麻籽、胡麻油、胡麻酱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1. 生产技术要求
1.1 种植要求
胡麻种植应选择土地肥沃、排水良好、阳光充足、空气流通、无污染的地区。种植前应进行土壤检测,确保土壤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
1.2 施肥要求
胡麻生长期间应适时施肥,施肥应均匀、适量,不得使用含有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肥料。
1.3 病虫害防治要求
胡麻生长期间应加强病虫害防治,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农药。
2. 质量指标
2.1 外观要求
胡麻籽应为完整、饱满、色泽均匀的籽粒,无霉变、变质、异味等现象。
2.2 水分含量
胡麻籽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8%。
2.3 油脂含量
胡麻籽的油脂含量不得低于45%。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对胡麻籽进行外观检验,检查是否有霉变、变质、异味等现象。
3.2 水分含量检验
采用干燥法对胡麻籽的水分含量进行检验。
3.3 油脂含量检验
采用溶剂提取法对胡麻籽的油脂含量进行检验。
4.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4.1 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胡麻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
4.2 包装
胡麻产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4.3 运输和储存
胡麻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热、受阳光直射等情况,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7325-2018 食品添加剂通用规定
GB/T 22388-2008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