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330-2013
绿色食品 金昌市大葱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3-05-09 实施时间:2013-06-10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金昌市大葱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大葱:指属于百合科葱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抗逆性,是我国重要的蔬菜之一。
2.2 绿色食品:指在生产、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中,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激素等有害物质的使用,采用生态、环保、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2.3 生产者:指从事大葱生产的单位或个人。
2.4 加工者:指从事大葱加工的单位或个人。
2.5 包装者:指从事大葱包装的单位或个人。
2.6 检验者:指从事大葱质量检验的单位或个人。

三、技术要求
3.1 种植要求
(1)选用适宜的土地,土壤深厚、肥沃、排水良好,pH值在6.0-7.5之间。
(2)选用优质种苗,种植密度为每亩15000-20000株。
(3)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菌肥,不使用化肥、农药、激素等有害物质。
(4)采用间作或轮作方式,防止连作。
(5)及时除草、松土、灌溉、施肥等管理措施。

3.2 收获要求
(1)大葱生长期为120-150天,以叶片变黄、倒伏为收获时机。
(2)采用手工或机械收获,不损伤大葱。
(3)收获后及时清洗、晾晒、分类、包装。

3.3 加工要求
(1)采用手工或机械削皮、切段、切丝等加工方式。
(2)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化学添加剂。
(3)加工后及时清洗、晾晒、包装。

四、质量控制
4.1 大葱的外观应整齐、饱满、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机械损伤等缺陷。
4.2 大葱的香味浓郁,口感爽脆,无异味、苦味等不良味道。
4.3 大葱的营养成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5.1 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2)香味检验:采用嗅闻法进行检验。
(3)口感检验:采用品尝法进行检验。
(4)营养成分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法进行检验。

5.2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1)绿色食品标志: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2)包装:采用无毒、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3)运输:采用无毒、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
(4)储存: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储存温度应在0-5℃之间。

相关标准
GB/T 28481-2012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与管理规范
GB/T 19630-2011 绿色食品标准
GB/T 19212-2011 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19213-2011 蔬菜和水果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19214-2011 蔬菜和水果中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